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學生遭強擄殺害,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王珮玲九日在立法院表示,台灣婦幼保護缺少跟蹤騷擾防制法,但內政部所提的草案把跟蹤騷擾等同性騷擾,無法預防、及時介入,讓婦團非常震驚與失望。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鄭麗文、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吳怡玎等人,與台灣防暴聯盟、現代婦女基金會等團體在立法院召開「狼蹤處處 跟騷法刻不容緩」記者會,邀台灣防暴聯盟理事長王珮玲、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發部主任王秋嵐與會。
葉毓蘭表示,雖然目前已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但還有不足的地方,婦團也長期大聲疾呼。近期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殺害,引發台灣社會對治安的疑慮,跟蹤騷擾防制法或糾纏犯罪防制法的通過,已經是刻不容緩。
王珮玲指出,台灣婦幼保護有兩缺角,缺少跟蹤騷擾防制法,以及性私密影像防制法令,婦團過去長期訴求,也等待行政院提出相關版本,但內政部在上月提出跟蹤騷擾法的版本,讓婦團感到非常的震驚及失望。
王珮玲表示,世界各國的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有三大核心要素,第一是預防性干預重於事後懲罰,第二是治安單位能即時介入嚇阻,第三則要有完整防制令內容。但內政部的版本卻把跟蹤騷擾等同性騷擾,完全無法符合及時預防的要求,也沒有即時介入。
國民黨立委吳怡玎表示,跟蹤騷擾只是開始,最後非常可能演變成暴力傷害,現在一年的跟蹤騷擾案件約有八千多件,若能夠處理好,家暴、性騷擾案件就有可能降低,希望警方不要認為這是在增加工作量,如果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給警方有工具在預防階段先處理。
中央社/台北九日電
針對藍委婦團呼籲應速立跟騷防制專法。警政署回應表示,去年中已啟動防制跟蹤騷擾實施計畫,今年十月也將「糾纏犯罪防制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
內政部早在民國一0五年起就開始研議「糾纏行為防制法」草案,持續研議、更名和討論迄今。警政署說,過去各界所提相關專法版本,經審視其內容,存有保障法益發散、與現行法重疊及缺乏跨單位合作等問題,經研析國內外立法與實務經驗後,認為應回歸防制性別暴力初衷並據此研訂「糾纏犯罪防制法」草案。
警政署說,「糾纏犯罪防制法」草案結合現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騷擾防制法令,重申「過度追求就是性騷擾」概念,除落實受處理性騷擾案件外,若符合「針對特定人」及「反覆持續」要件,即為糾纏犯罪而科以刑責。
同時,此草案也搭配警察即時介入措施、法院保護令制度與跨單位協力機制,以構建完整保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