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號稱桃園「烤雞王」的更生人陳星文,利用花旗銀行信用卡轉帳漏洞,兩個月內狂刷六千三百多萬元,購買大批珠寶、精品、名表,但繳不出錢而東窗事發。花旗銀行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院十三日判決陳男應償還信用卡欠款六千三百七十四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星文(五十二歲)年輕時混黑道,涉及暴力討債、擄人勒贖等案,服刑十多年後出獄,民國一0二年在桃園開設「大公雞」烤雞店,號稱「桃園烤雞王」,後來生意越做越大,以更生人之姿接受多家媒體採訪,成為「浪子回頭」的典範。
民國一0七年四月間,陳星文以花旗銀行信用卡消費時,明知自己帳戶餘額不足,但銀行卻未發現,利用信用卡管控的漏洞,開始瘋狂刷卡購買精品,事後因銀行扣不到款報警。
陳男從同年四月至六月間,以兩張信用卡在網路、實體精品店等商店,狂刷購買珠寶、精品、皮包、香水、餐券、3C等高單價商品,短短兩個月就刷卡達六千三百餘萬元。
同年六月二十一日,銀行發現陳男戶頭空空、無法扣款,決定報警。陳男二十三日前往桃園機場,企圖前往中國大陸寧波時,被台北市刑大員警逮捕。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沒有還款能力及意願,六月中旬依詐欺等罪嫌起訴。
刑事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花旗銀行求償所有的欠款。法院依信用卡月結單、電腦系統交易明細、交易資料等,確認陳男欠款金額屬實,判決陳男應全數償還,共應還款六千三百七十四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