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打死出生14天兒判18年 發回更審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因不耐剛出生十四天的兒子半夜哭鬧,竟出手毆打其頭部、雙頰致死,甚至將屍體裝在紙箱下葬了事。一審、二審均依傷害致死罪將林男判刑十八年,但最高法院認為應釐清林男有無殺人故意,將全案發回高院審理。
 林男(四十七歲)與郭女交往期間生下一名男嬰,去年三月二十六日凌晨,年僅十四天的男嬰哭鬧不休,郭女安撫無效,林男突然情緒失控,痛毆兒子的頭部,見其哭鬧更嚴重,竟又掌摑十多下。
 男嬰不堪重擊停止哭鬧,林男才罷手,郭女清晨醒來時,才發現兒子失去呼吸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