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二十六日宣示萊豬進口五原則,包含赴美查廠、新增貨號、逐批查驗、清楚標示、嚴格稽查等五項措施,自明年一月一日起,進口豬肉必須逐批查驗,從進口商、肉品廠到店頭、攤商,未依規定標示、標示不實或檢驗不符規定的業者,將嚴懲不法,最重會裁罰新台幣二億元。
衛福部昨日在行政院會報告「進口豬肉之全方位管理措施」,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萊豬進口五原則,行政院秘書長兼發言人李孟諺轉述蘇揆裁示。
李孟諺轉述,蘇貞昌裁示為消除民眾食安疑慮,這段時間傾聽各界訴求,以嚴謹態度擬定作法,由衛福部提出赴美查廠、新增貨號、逐批查驗、清楚標示、嚴格稽查等五項措施,從海關到廚房為民眾把關。
蘇貞昌指出,未曾進口來台的肉品廠,需經我派員赴美查廠後方得進口;此外,進口豬肉比照牛肉管理,依照部位給貨號,現行牛肉貨號五十一項、豬肉二十二項,將來將增加到六十七項,管理從源頭管制到流向。自明年一月一日起,進口豬肉必須逐批查驗,確保符合國際標準。
蘇貞昌強調,政府對於肉品清楚標示,讓「標示跟著肉品走」,從進口商、肉品廠,隨著販售通路,一路下到店頭、攤商,肉品來源一目瞭然,同時也可清楚溯源追蹤。
此外,衛福部統一印製標示,圓形是台灣豬肉,三角形是進口豬肉,且各產地國都有,將提供批發商自行運用,全力落實標示到位。
衛福部表示,在市場稽查嚴懲不法方面,既要查業者,也要驗產品,未標示者罰三萬到三百萬元,標示不實罰四萬到四百萬元,檢驗不符規定,罰六萬到二億元。
蘇貞昌表示,政府嚴格稽查把關,已經核定二點六億元,補助地方政府稽查及輔導經費,加上強化邊境查驗經費,共三點二億元。
同時,教育部已修訂營養午餐團膳契約,明白規定自明年一月一日日起,學校一律使用國產肉品,如有混充假冒,一律重罰。此外,關於每人每餐的獎勵,也從原本的三點五元,大幅提高為六元。不僅用契約規定,還用經費補助,即是政府有決心做好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