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星不雅片恐嚇案 2收押

↓職籃球星遭側錄不雅影片外流、恐嚇案,刑事局逮捕二嫌,並起出電腦、球衣、球褲、記憶卡等贓證物。 (記者周閩生攝)

記者周閩生∕台北報導

台灣職籃聯盟P.LEAGUE+球星譚傑龍傳出三年前遭色情詐騙集團設局,側錄下手淫、網愛等不雅影片在國外網站流傳,還有歹徒下載影片向譚恐嚇勒索,刑事局接獲被害人報案經追查,在十九日逮捕架設網站的余姓犯嫌,及向譚恐嚇勒索的劉姓犯嫌,兩人在被移送桃檢偵辦後,遭檢方聲押禁見,桃園地院經審理後,裁定余嫌收押禁見,劉嫌則因無管轄區駁回。刑事局隨即改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拘票逮捕移送複訊,並聲請羈押獲准。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四大隊是在六日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個人不雅影片遭非濁網站販賣及散布,同時他也遭受恐嚇,因案情特殊重大,偵四大隊即報請桃園地方檢察署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全案是由余姓犯嫌(三十二歲)以釣魚方式利用LINE、SKYPE等通訊軟體,先假扮女生與被害人搭訕、聊天進而相約視訊,再誘導被害人做出打手槍、網愛等不雅動作,並在未經被害人同意情況下加以側錄,除恐嚇被害人外,更上傳至色情網站牟利。

警方在掌握嫌犯所使用的IP位址後,以最快時間追查得知架設網站的余姓犯嫌,及下載影片恐嚇被害人的劉姓嫌犯(三十九歲),並在十九日上午將兩人分別從桃園市楊梅區及新北市新店區逮捕到案。

警方在追查過程中,除發現有被害人的不雅影片遭外流上傳網路外,還有其他多人也遭側錄,據了解,這些遭側錄的民眾不乏同樣是職籃、職棒的球星。警方呼籲,其他被害人也應勇於向警方專案小組檢舉,專案小組將擴大偵辦利用通訊軟體(俗稱釣魚漁夫)側錄不雅影片的集團。

警方在將二嫌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恐嚇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偵複訊後,檢察官向桃園地院法官聲押二嫌,經聲押庭審理後,架設網站的余嫌因有共犯未落網,遭裁定收押禁見;恐嚇取財的劉嫌則因犯罪地、住所均不在桃園,法官以無管轄權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