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重劃補償金發放 湧人潮

新北市政府推動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二十二日於泰山區公所開始辦理發放第一區各項補償費及救濟金。(新北市地政局提供)

記者蔡琇惠∕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積極推動新泰塭仔圳市地重劃案,二十二日於泰山區公所開始發放第一區各項補償費及救濟金,總發放金額達四十二億元,領取時間上午九點開始,部分民眾八點多即湧入泰山區公所等候,地政局派出四十餘名人力協助,維持流程順利。

由於可領取的補償費類型眾多,因此現場偶有發生文件不齊狀況,地政局也安排人力提前協助資料比對,讓遺漏資料的民眾可以提早回家補件,不用在長長隊伍中等候,也可提早消化人潮。另現場備有等待座位,讓人潮可以提早進到會場等待。

地政局表示,為加速推動重劃案,市府除調高地上物拆遷補償計算評點,農業棚架與禽舍也納入補償範圍,去年十月起派員進行第一區全面查估,並於今年九月二十八日公告第一區地上物補償費清冊。地政局表示,本案趕在年底發放,希望明年能有好的開始。由於重劃第一區涵蓋泰山及新莊兩行政區,因此分開地點發放,二十二日至二十五日於泰山區公所;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則在新莊區公所。

地政局呼籲,第一區自動搬遷期限至明年九月二十八日止,請建物所有權人配合於期限內將建築物內物品騰空搬離、完成斷水斷電及戶籍遷出登記。逾期未騰空搬離者,將不發給自動搬遷獎勵金。

另外,將針對指標性之違章建築、位處重要施工路徑上,或於自動搬遷期間有建物增改建、改變原使用樣態、公共安全危險之虞或其他明顯延宕拆遷作業情形之拆遷戶列冊,倘符合新北市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之五大類二十項違建行為收費規定,將由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進場強制拆除並收取代為拆除費用,以加速重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