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對於新設立畜牧場,大新營六區住戶抗議聲四起。農業局七日邀集相關機關研商輔導機制,盼強化畜牧場汙染防治量能,維護市民居住環境品質。
農業局與環保局七日邀請環保署、農委會及畜產試驗所、民政局、鹽水、新營、柳營、後壁、白河、東山等區公所,召開聯合提升大新營區畜牧場周遭環境品質會議,共同研議適宜的輔導機制。
農業局長謝耀清指出,畜牧場設置是依據《農業用地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辦法》及《畜牧法》等規定,經過當地區公所初審,再由農業局會同市府環保局、工務局、地政局等單位審查,依規定核發農地容許畜牧使用同意,再向工務局請領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最後才核發畜牧場登記證。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畜牧場正式營運後,仍受《廢棄物清理法》、《水汙染防治法》、《空氣汙染防制法》等環保法令規範,若畜牧場違反環保法令,將由環保局依相關規定裁罰。
農業局指出,對於民眾關心的異味、汙染等環保問題,應由畜牧場所在地公所主動監控,針對轄區內應辦理登記而未辦理登記的畜禽場加強稽查,並通報是否有廢棄物處理不善情況,納入定期輔導名單。針對陳情頻繁的畜牧場,則由環保單位主動加強環境品質稽查。若是陳情頻繁且汙染嚴重的畜牧場,將啟動農委會畜試所「汙染防治輔導團」會同區公所聯合輔導,提升牧場的汙染防治量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