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法條文提出新名詞「類菸品」取代以往的新型菸品,將電子煙納入類菸品管制範疇;以菸草為成分的加熱菸,則列為菸品管理,且有別於傳統紙菸。台南市衛生局說,香菸、電子煙、加熱菸皆含尼古丁等成癮物質,有礙健康。
衛生局指出,過去數年,菸害防制法修法討論,多將電子煙、加熱菸納入新型菸品一起討論。董氏基金會、台灣拒菸聯盟等民間團體認為,許多研究已證實電子煙、加熱菸確實有害;若開放加熱菸,恐將使青少年快速淪陷,且讓成人吸菸者「放棄戒菸」,並成為二重或多重尼古丁產品的使用者,應修法全面禁止所有新型菸品。
衛生局說,電子煙與加熱菸物理狀態不同,加熱菸還是菸草;但電子煙內含很多複雜的添加物,甚至有毒,不管在組成或管理上,危害都高於菸品,且對健康造成危害。
而菸品中所含尼古丁等成癮性物質,會刺激神經釋放「多巴胺」,讓人感到自在與放鬆;在反覆刺激下,會變得神經衰弱,多巴胺的分泌量也會隨之減少,需要靠更多更強的尼古丁才能刺激。菸品的暴露並無安全劑量,民眾要遠離任何形式的菸草產品,才能避免成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