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一名莊姓男子前涉詐欺案件遭法院判刑,因未到案執行遭南檢通緝,去年十二月間開車行經北門路與和緯路口時違規,遭巡邏員警攔下盤查,通緝身分曝光。莊為躲避追捕推擠員警,事後遭警方解送並加碼以妨害公務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法判莊拘役卅日。
四十一歲的莊男前因涉犯詐欺案件,一0九年遭判刑一年六月確定,然而莊嫌未到案執行,同年十二月十六日遭地檢署發布通緝。同年月廿二日十二時許,駕車行經北區北門路與和緯路口處,因交通違規遭到市警三分局海南所警方攔車盤查。
莊男擔心通緝身分曝光,一開始謊報胞兄姓名年籍資料,遭到員警識破。莊男見身分敗露欲藉故離開,遭到員警實施強制力控制行動,莊為拒捕脫罪,以徒手方式推開執行公務中的員警隨即落跑,幸警方支援警力迅速到場圍捕,這才將莊男逮捕到案,訊後依法解送南檢,妨害公務部分也隨案法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莊於警員依法執行勤務時,出手推擠顯有藐視國家公權力之虞,侵害警察機關執行職務嚴正性,影響社會秩序,實有不該。審酌莊犯後坦承犯行,依法判處卅日拘役,易科罰金三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