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周姓男子與人有債務糾紛,其妻開車載小孩去看醫師,路上被對方認到車子,王男等三人逆向衝入車道直接把周妻堵在巷口,拍打車窗索討款項,被控妨害自由。法官認為王男等人的汽車並未擋住周妻去路,周妻車子仍可自由離開,判三人無罪。
王男和王妻都說,周男騙他們投資一千多萬元,周還被起訴,二0一八年八月十二日周答應他們要還款,由於其他受害人找王男夫婦要求處理,所以王男夫婦就夥同林男去找周催債,後來三人在永康區龍昌街與中山北路附近巷口,發現周男的轎車行蹤,立刻加速上前攔堵,卻發現僅周妻及小孩在車內,他們要求周妻聯繫先生出面未果,雙方僵持三十分鐘後,由警方到場處理。
台南地方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錄音檔,周妻說「他的下落我也不知道啊,因為他最近都沒有回來…。」她又稱要帶小孩去打針等,王等人即表示「要不然怎麼辦?我們陪你去」,毫無阻止她離去之意。法官又依處理員警工作記錄簿記載,見王等人所共乘轎車停放在中山北路某巷口,未擋住周妻去路,依現場狀況,若周妻車子欲離開,無論自左側車道迴轉,或自左側車道越過王車駛離,在在顯示,周妻並無遭王等三人施以強制行為,限制其自由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