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3.2億 美麗華董座再登禁奢榜首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公布最新一波欠稅大戶名單,其中美麗華大飯店董事長黃春福欠稅三點二億元,登上禁奢榜的榜首;義美食品高家親戚謝曉華積欠贈與稅一千一百餘萬元也遭禁奢,依規定遭禁奢者生活須節制,不得出入高檔餐廳等。

依法律規定,被禁奢的義務人應嚴禁搭乘計程車、飛機、高鐵,生活中不得購買二千元以上的商品,也不能到四星級以上飯店消費,更不可買賣股票、期貨,每月生活費不得超出二萬四千元。

執行署表示,若民眾發現並檢舉這些禁奢人士擁有奢華行為,一旦追回欠款,將酌發最高一百萬元的獎金。

台北分署表示,黃春福陳報指出,先前向新北地院聲請宣告破產,二月間已獲法院裁准;台北分署將待確認裁定後,依法停止強制執行程序,黃春福欠稅等債權則移由法院依破產程序進行分配。

執行署指出,黃春福於民國一0七年七月間即曾因欠稅,遭聲請管收獲准,他當天隨即向台北分署表達有還款意願,當場繳交三百萬元後才免於被管收,獲得自由。

但因黃男的欠稅金額過高,加上滯納的利息後,目前已累計高達三點二億元,因此登上執行署的禁奢榜榜首。

謝曉華於一0四年間承接某公司擔任負責人,公司積欠營業稅七百多萬元,謝女因不願繳稅,被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在台北地檢署因另案傳訊謝女後,將她帶回處理欠稅,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謝女遭管收三天後,隨即繳清所有欠款。

執行官又查出,謝曉華於一0七年間曾贈與女兒不動產,欠繳一千五百萬元的贈與稅,新北分署拍賣謝女名下一筆土地清償約四百萬元後,另囑託台北分署拍賣她位在台北市的不動產,謝女再次因欠繳這筆贈與稅遭禁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