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保、犯保澄清未聘翁茂鍾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傳出與多名司法官不當飲宴及贈衣,外傳他因曾經受聘擔任更生保護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或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要職,進而引發法務部決定推動檢察官退出這三會的政策。更保與犯保三日發出聲明指出,兩會從未聘任過翁茂鍾。

法務部長蔡清祥昨日接受媒體採訪指出,清查各地檢的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等三個司法保護單位,發現富商翁茂鍾並未參與會務,也非成員,僅知翁曾任民間社團的犯罪矯正協會台南分會委員,外界誤認翁男是因為利用這一層關係而結交司法人員是不對的。

兩會昨日共同發聲明指出,外傳翁茂鍾曾參加更保或犯保要職,並參與會務運作,且利用職務與司法人員不當往來一事,經查證,翁男從未擔任兩會的任何職務,也未參與任何會務,與兩會並無任何關係。

聲明表示,更保人員主要是以輔導出獄人等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再犯,維護社會安寧為宗旨,不求回報。犯保人員則是協助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解決困境、撫平傷痛及重建生活。兩會人員絕無利用職務私心自用情事。

聲明強調,翁茂鍾曾參與會務運作的傳言與事實不符,請民眾勿相信及渲染,以免損害兩會形象,抹煞同仁辛勞付出,影響保護業務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