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嘉儷寶酒店業者行賄案,查出業者按月向中山警分局長期行賄,前天發動第十波搜索,約談該局偵查隊員陳錦男、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員許峻銘到案。檢察官複訊後認定兩人涉犯貪汙重大向法院聲押,台北地院二十三日審理後裁定兩人羈押禁見獲准。
嘉儷寶集團由曾小琪、曾筠心姊妹經營,旗下四間關係企業都有女陪侍。
調查指出,曾女為避免遭取締,民國一0五年四月至一0七年四月間,透過業者呂振世、邱信瑋兩名「白手套」,按月向時任中山分局第二、三刑責區的偵查隊員陳錦男、許峻銘,每月行賄二萬元至六萬元,逢三節再加碼三萬元。
檢調查出,中山一派出所前員警陳俊安、李功華自一0二年至一0六年間按月向業者索賄上百萬元,除接受喝花酒招待,另包庇業者經營色情,上月二十六日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受賄罪嫌起訴陳、李及十名業者,移審法院後陳、李繼續收押。
檢調擴大追查發現,中山分局第二刑責區與中山一派出所第九警勤區重疊,第三刑責區與第十九警勤區重疊,懷疑有偵查隊員涉入,蒐證後於二十二日兵分四路展開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