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內知名的美亞鋼管公司前董事賴粵興,十二年前在未經美亞董事會同意,涉嫌出售旗下香港美控公司持有的二億股,致美亞損失港幣一點六五億元。台北地檢署二十六日偵結,依刑法業務侵占及洗錢罪嫌將賴男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美亞鋼管於民國九十二年成立「BVI美亞」,由賴粵興擔任負責人,九十三年六月以香港美亞控股公司於香港上市,而BVI美亞擁有香港美亞三億股股份。
賴男明知民國九十八年間,當時香港美控BVI公司在公開市場交易價格約為每股港幣零點五五元至零點七三元,三億股香港美控公司股份至少值港幣一點六五億元,竟意圖為自己不法利益、又損及美亞鋼管利益,未經董事會同意擅自與寶鼎公司林姓行政總裁達成口頭協議。
雙方約定「由寶鼎取得不可撤銷的售股權利,得將美亞BVI公司所持有美港美控公司三億股股份,以不低於港幣一億元價格出售予寶鼎公司(超過港幣一億元部分則屬寶鼎所有)」。
賴、林並口頭協議,由賴男將三億股扣除一億股(售價港幣五千五百萬元)之外的剩餘兩億股,以港幣四千五百萬元出售給寶鼎公司。
林男除擅自賤價處分股份,且明知處分後仍屬美亞BVI公司及母公司美亞鋼管所有,竟由不知情的祕書將款項匯至親友的帳戶,再以較小額方式分散轉給林男。台灣美亞發現二億股份不翼而飛,向檢調提告。
檢方認為,賴男身為美亞BVI公司負責人,本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對於二億元股股票負有保管及維護責任,卻未經公司同意,擅將二億股託管出售給港商,致公司受損,昨日依法將賴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