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建管人員收賄 起訴

記者鄭伯勝∕屏東報導

澎湖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蔡姓約僱人員,一0八年間起連續六次收取負責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人員徐姓業者的賄款,對徐申報不實之建物公安檢查案件違法放行,全案經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行賄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將蔡、徐二人提起公訴;由於蔡、徐二人犯後均自白犯行,且繳回犯罪所得,檢察官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至於被告繳回之全數賄款十萬五千元,檢察官亦一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