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 法官鄭小康移送監院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司法院調查指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曾收受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餽贈的襯衫十二次,且審完翁男公司案件後,曾打電話給翁男,認定有不當接觸,日前決議將他移送監察院審查,相關案卷公文已於十四日寄發。

司法院人審會審查與翁茂鍾不當往來,第二波認為二十六名法官有違失,其中二十五人情節非重,決議行政懲處,但因超過五年時效,故不懲處;至於曾兩度承審翁男公司案件的鄭小康,雖然均判翁敗訴,但判決後私下電話聯絡翁男,屬不當接觸且違失情節重大,成為唯一被移送監院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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