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玉鳳若不上訴 唐碧娥遞補

記者林雪娟∕南市報導

國民黨籍市議員洪玉鳳涉詐領助理費案,台南高分院十五日二審宣判,除刑期一年十個月外,更褫奪公權五年及緩刑五年,若洪玉鳳和檢方都不上訴,將喪失議員資格,由本屆選舉時該區第一高票落選的民進黨籍前議員唐碧娥遞補。

依規定,上訴期間為自收受判決書翌日起二十日,被告和檢方都適用,換句話說,若兩者都未上訴,全案定案。是否上訴,洪玉鳳回應「再說再研究」。

議會指出,議員涉案經判決確定,若被褫奪公權,依《選罷法》規定須辦理遞補;如未被褫奪公權,則涉及補選問題,然必須該選區議員席次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才會有補選問題。

洪玉鳳於一、二審判決,均被褫奪公權,依《選罷法》規定,若全案未再上訴定讞後,仍在議員任期內,當時的「落選頭」唐碧娥將可遞補為議員。

本屆選舉中西、北區選舉共十一人參選,當選六席,洪玉鳳獲九三五五票,為第六名當選人,唐碧娥獲得六千多票,根據《選罷法》規定,遞補人得票數須高於該選區得票數最低當選人票數一半,若洪玉鳳去職,唐碧娥符合遞補規定。

議會民進黨團目前共有二十三人,加上台聯黨楊中成,泛綠席次共二十四人,若屆時唐碧娥能遞補加入,仍不足過半數二十九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