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有民眾在大雪山林道餵食保育類藍腹鷴,遭東勢林管處移請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東勢分隊調查,全案緩起訴確定,餵食藍腹鷴的民眾當庭寫下悔過書,還需支付一萬五千元整罰金。
大雪山國家森林遊樂區為「台灣十大國際級賞鳥地點」之一,不分平、假日均有許多民眾在大雪山林道沿線賞鳥。部分賞鳥與攝影人士,為了看到特殊鳥種,不顧周圍告示牌的公告,不當以飼料、食物或是播放鳥音嘗試引誘鳥類靠近、拍照,這樣的舉動長久將改變野鳥習性,影響生態。
林管處表示,若隨意餵撒飼料破壞自然環境,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若騷擾或傷害保育類野生動物生命安全,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