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腰散布懷孕訊息 不罰

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

變性網紅罔腰懷孕事件,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案經高雄市衛生局調查後,依據罔腰自承本人未懷孕、超音波等懷孕照片非本人所有,因此依違反《社維法》函送法辦。但高雄地方法院昨天也做出裁決,對於罔腰江嘉文及其男友楊曜宇裁定不罰。

高雄地方法院指出,被移送人江嘉文與楊曜宇,今年二月十八日在其IG帳號內張貼照片等部分,被移送人明知江嘉文未懷孕,且所張貼之胎兒超音波照片之孕婦非江嘉文,於網友提出疑問、媒體加以報導後並未澄清,又繼續發布與懷孕相關之訊息,並混以江嘉文因健康因素受檢之超音波檢查單,及與懷孕無關的人體受試同意書回應大眾,客觀上可認係以檢查單及同意書等文件,誤導民眾,相信胎兒超音波照片為江嘉文受檢所拍攝,堪認係明知且散布與事實不符之情事。

院方指出,被移送人雖有散佈與事實不符之情事,惟所散佈者係江嘉文個人懷孕與否之事,客觀上尚不足致聽聞者對跨性別者現今能否生育感到畏懼或恐慌,亦不足使社會對求子婦女或跨性別人士產生負面惡意,難認社會安寧或秩序因此產生紊亂。

另被移送人的行為,雖有損及個人言行之可信度,但現今社會散佈不實訊息之人,並不限跨性別者,應不會導致社會大眾對跨性別者產生敵意,進而影響公共安寧。因此,法院認為江嘉文、楊曜宇兩人所為,與社會秩序維護法「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的要件不符,故應為不罰之諭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