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出獄 港拒我押解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昨天上午出獄,受訪表示對不起社會,願意赴台「自首」,他並至少兩度鞠躬道歉。(路透)
 記者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二十三日出獄,表示願意來台,「自首」,一度傳出他已啟程,但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隨後以台灣當局說法常變為由否認,我國檢警原擬派員前往押解,則因遭香港政府拒絕,並未如願。
 昨天上午九時,管浩鳴到西貢壁屋監獄接陳同佳,眾多媒體在外守候,陳同佳發表簡短談話後,坐管的車子離開。他上車前接受媒體訪問,神情平和,講話時至少兩度鞠躬道歉。
 陳同佳說,「因為我自己做了些無可挽救的錯事,為他們帶來好大的傷痛,我自己的內心受責」,他願意為自己的衝動與犯下的錯事,前往台灣自首,服刑受審,希望涉嫌被他殺害的女友潘曉穎家人釋懷,也希望「曉穎安息」。
 他還表示,想多謝自己的父母一直不離不棄,最後也說「對於社會、對香港人,我只能,對不住,希望各位原諒,希望給個機會我。」
 管浩鳴後來接受香港電子媒體訪問時則說,台灣當局在陳同佳案的說法常變,近幾天的事情令他很擔心,因此陳同佳昨天和今天都不會赴台。他強調,如果陳同佳前往台灣,必須獲得公平合理審訊,不能成為「政治籌碼」。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天出席立法會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批評台灣當局在處理陳同佳案上「有政治考量」,對陳自願到台灣自首「諸多阻撓」,又「多番改變立場,先是說對陳同佳實施入境管制,但今天又說並無作出入境限制」。
 李家超說,台灣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陳同佳刑滿後繼續扣押他,以及在證據不足之下要求起訴他,「是不負責任和違反公義」。他重申港府的立場說,任何台方人員不可能在港執法,而目前也沒有台灣執法人員在港。
 李家超並表示,陳同佳憂慮其人身安全,警方已有適當安排。無線電視台報導,陳同佳向警方申請了人身保護令,警方已經同意。
 陸委會前天宣布擬派員前往香港押解陳同佳,刑事局人員並已低調前往協商,隨時準備押人返台,但因遭香港政府拒絕未能成行。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與內政部航空警察局也全程待命,儘管「等不到」陳同佳,絲毫不敢放鬆,強調不管陳何時入境,都按照既定勤務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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