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林姓婦人因自認長期被擔任醫師的丈夫家暴,商談離婚與小孩監護權時又未達共識,三年前趁丈夫熟睡時潑汽油並點火,致其一度命危。台北地院考量林女犯後自首,二十五日依殺人未遂罪將她判刑八年。
林姓醫師娘與丈夫於民國一0六年結婚,婚後並育有未滿週歲的男嬰。但林女自認長期遭到家暴,多次要求離婚未果,雙方多次為此爭執。
一0七年十月十九日,夫妻又為小孩的監護權爭執,林女氣得持寶特瓶到加油站買汽油,返家後發現丈夫正在睡午覺,隨即灑汽油點火,再跑出門大喊「發生火災啦!有一個小嬰兒在裡面! 」警消獲報趕往滅火,丈夫全身多處二、三度燒燙傷,一度命色,林女手臂也受到燒燙傷,男嬰也受到輕傷,幸無大礙。
北院審理時,將林女送精神鑑定,得知她青少年時期曾因憂鬱情緒求診精神科,但並未長期追蹤服藥,情緒起伏大,但認定她縱火時未受到精神障礙影響,也沒有證據證明她被丈夫家暴。
法院認為,林女縱火行為已涉犯殺人未遂,但考量她放火後隨即衝到外面請店家幫忙報警,並承認放火,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輕其刑,酌予判刑八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