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方疫情期間查獲西港區一處賭場,內有賭客群聚,除了依賭博罪嫌移送地檢署,同時也移由衛生局裁罰,負責人加重罰十二萬元,其餘十二名賭客各罰六萬元,此案總共罰款八十四萬元。
全國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佳里警分局於五月廿七日在西港區後營查獲聚會賭博,發現涉及賭博且室內聚集十三人,已明顯違反嚴峻疫情期間禁止室內五人以上之聚會規定,案件移送衛生局辦理裁罰。
衛生局說,為落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五月十九日宣布全國提升至第三級疫情警戒,嚴格督促市民除可開放營業場所外,「停止室內五人以上,室外十人以上」之聚會,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該案件賭場負責人明知疫情嚴峻,仍提供場地供賭客賭博,造成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害,所以必須加重裁罰,另外十二名賭客均依最低額度裁罰。
市長黃偉哲強調,嚴禁聚會主要在防堵疫情,不讓疫情擴散,為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市府堅決落實三級警戒規定,此項嚴懲作為之重點,主要在保護市民,也請大家互相守護家人及其他周遭的人,千萬不要違犯,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予以處分,且一定會重罰,切勿以身試法或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