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為避免群聚,各級法院逐步採遠距視訊視訊。司法院十五日指出,法院採視訊開庭,但法庭仍公開,民眾若有旁聽需求可前往旁聽;至於不採取線上直播或遠距視訊旁聽,主要是為避免線上違法錄音錄影的情況發生。
司法院昨天指出,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所屬各級法院逐步進行遠距視訊開庭,當事人及關係人可以藉由遠距視訊設備,在家中、事務所、其他機關或法院內的延伸法庭參與審理。
司法院表示,法庭公開原則是確保公正審判的重要方式之一,在法院組織法第八十六條有明文規定,因此三級警戒期間,除了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不論是否採行遠距視訊開庭,法庭仍然公開,民眾若有法庭旁聽的需求,可前往法院旁聽。
司法院指出,法院組織法另外也有規定,「在庭之人非經審判長許可,不得自行錄音、錄影」,就是為了避免線上違法錄音錄影,損及當事人及關係人的肖像權、隱私權的危險,因此將不會採取線上直播或遠距視訊旁聽方式。
若有到庭旁聽需求的民眾,盡量事前與法院聯絡,確定案件有無開庭,及方便法院進行防疫規劃,同時到庭須落實實聯制登記、全程佩戴口罩、勿交談飲食、保持社交安全距離,以及遵守法院的導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