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屢屢違規拖網,海巡署澳底海巡隊巡防艇拂曉出擊,在東北角沿近海發現後,立即到現場蒐證後,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海巡署艦隊分署澳底海巡隊,昨天上午六時左右,配合北基巡防區與宜蘭巡防區實施跨區聯防勤務,並在台灣東北角萊萊磯釣場外,發現頭城籍「新順益16號」在距離岸二點七浬處,違規進行拖網作業。
澳底海巡隊PP-3566巡防艇配合跨區聯防,發現「新」船於禁漁區內違規進行拖網作業,立即廣播該船停止作業並駛離禁漁區,並將違規事實全程蒐證後函送主管機關裁處。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拖網漁船禁漁區及有關限制事宜」,規範拖網漁船禁止於三浬內,拖曳網具作業或投網、揚網。
澳底海巡隊呼籲漁民,出海作業應遵守相關規定,海巡署會持續嚴正執法取締,以實際的行動來守護海洋生態,俾使海洋漁業資源永續利用,以維護我國漁業資源。若民眾發現漁船違規作業,請撥打海巡署報案專線一一八,海巡署將儘速派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