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長期提供民眾法律諮詢的台北地檢署知名檢察官劉承武,四年多前提供服務時卻意外被詐騙集團利用,以兩人的合照來行騙,檢方因此提報法務部議處。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後,認定尚未達懲戒程度,僅給予「警告」處分。
吸金集團的朱姓成員多年前找上劉承武詢問法律意見,自稱是案件被害人,不但錄下諮詢影片過程,事後竟對外宣稱與劉承武熟識,並出示兩人「開會」影片,讓部分被害人誤信有劉承武背書,而出錢投資。
檢方於民國一0六年間依違反證交法起訴該吸金案,朱男名列於被告名單中,被害人才驚覺受騙。朱男等人已於去年被依法判刑,全案並被媒體揭露報導,北檢認為劉承武行為有爭議,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議處。
檢評會指出,劉承武提供朱男法律諮詢的時間點是一0六年八月三十日以前,北檢最遲應於請求時效的三年內,即一0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前提出評鑑,但北檢直到去年十月十二日才提出,已逾期一個多月。
由於已超過三年的請求時效,且無法補正,檢評會最後決議不付評鑑。北檢改送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懲戒,檢審會討論後,認為劉承武確有過失,但未達司法懲戒程度,決議予以書面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