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有女友且身為碩士的國中數學老師,去年利用兼任班級導師的身分,以導師職權准班上一名國二女學生請假後,騎車載她到住處發生四次性關係,並誘女學生自拍裸照傳給他,女學生在直播平台上透露與導師親密舉動,網友大驚後立刻向校方檢舉,校方通知女學生父母報警查獲,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老師判刑三年十月。
判決書指出,該名教師在中市某國中二年級教數學還兼任導師,竟利用導師職權,連續三次在上班時間替班上一名女學生完成請假手續後,騎車載她至他的住處發生性關係。而且在過程中,男老師還利用手持密錄器,及將密錄器置於臥室床頭櫃之方式,拍攝雙方發生性行為之過程。
去年九月六日聊天時,傳送「再來我要射了,我要看」等訊息,誘使她拍攝自己裸照供其觀賞,女學生便以自拍之方式,拍下裸照後傳給老師。
去年十月間,女學生在直播平台上,透露曾與學校班導師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舉動,經直播平台觀眾通知該校,校方介入調查並通知女學生的父母報警處理,員警於同年十一月四日持搜索票,前往男師住處搜索,扣得隨身碟、密錄器、手機、筆記型電腦,因而查獲。
法官審理後,認定男師擔任少女之數學教師兼任班級導師,案發期間已三十餘歲並非年輕識淺,且自身亦有女友,本應謹守師生及男女分際,卻為滿足私慾,和少女發生關係,並引誘少女拍攝裸照,行為相當惡劣。
法官審酌實屬惡劣,男師的惡行對少女之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均有不良影響,雖表示願意以八十至一百萬元賠償,但少女家屬並不接受和解,遭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