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取締白牌車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監理站稽查人員十四日上午偕同苗栗縣警察局於竹南超豐電子公司附近針對民眾檢舉疑似白牌車輛予以攔檢,發現銀色自小客車載客一名外籍移工,經攔查分別訪談乘客及駕駛,乘客坦承由超豐電子宿舍至竹南麥當勞付費車資一百元,白牌車司機則辯稱為載朋友,拒不承認收取費用,但仍被稽查人員識破,祭予高額罰單。

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將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非滿二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有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

蘇淑賢表示,「白牌車」其實是自用車,不得載客營運,不屬於公路監理機關列管之營業車輛,呼籲民眾現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二級警戒,如有乘車需求應選擇合法之汽車運輸業,千萬不要為了一時方便,而搭乘白牌車輛,若因此讓自己成為了防疫破口,實在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