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林姓男子今年七月十五日凌晨趁和美鎮一處地瓜球攤打烊後,前往竊取彰化家扶中心寄放於該攤的愛心捐款箱(內有三千元),嗣因店家於同日下午準備營業時發現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查獲,彰化地院十二日審結,依竊盜罪將他判處拘役三十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林男今年七月十五日凌晨一點五十一分許,在和美鎮一處已打烊的地瓜球攤處,徒手竊取彰化家扶中心所寄放、由攤商收妥於置物櫃內之一個愛心捐款箱(內有三千元、壓克力製箱體價值約二百五十元)既遂,其後將空箱丟棄,其內現金則供己花用殆盡。嗣因店家於同日下午準備營業時發現遭竊而報警處理,經警調閱附近監視器錄影畫面追查因而循線查獲,並在一處農地內尋獲空的捐款箱。
法院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方式謀取生活所需,竟因缺錢花用而竊取他人財物,所為實屬不該,惟念其坦承犯行,又考量所竊財物價值尚非甚鉅,所竊捐款箱雖已尋獲發還告訴人,但箱子已破損難以使用,且其尚未填補告訴人所受損失等情,量處拘役三十日,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對此,彰化家扶中心主任王震光表示,這三年來,彰化家扶擺在愛心商店的愛心捐款箱被偷了四次,他呼籲民眾應循正當管道去賺取生活所需,不要以身試法,以免遭到法律制裁,如果真有困難,家扶也願意協助,如不符濟助資格,也會幫忙轉介至其他社福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