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員詹江村指陳柏惟賺紅錢判拘役80日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桃園市議員詹江村前年公開指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舔共」、「賺紅錢」等,遭陳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一審依兩個誹謗罪將詹合併判處拘役八十天、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認同原判,二十七日駁回上訴,詹維持一審原判定讞。

綽號「村長」的詹江村,於民國一0八年八月十八日至二十一日間,透過網路直播及中天新聞台「新聞龍捲風」節目等,指當時正在參選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選舉的陳柏惟是「共幹」、「一邊賺大陸的錢、一邊反共」等,還作出「舔」等動作。

陳柏惟獲知後認為其說法不實,造成他的名譽受損,對詹江村提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告訴,桃園地檢署去年將詹起訴。

詹江村在法庭表示,陳柏惟去中國大陸賺錢,應該是可受公評的事,也經過合理查證,並非捏造。

一審桃園地院指出,詹江村指「賺紅錢」部分,雖辯稱有經過合理查證,但訊息來源卻是吳姓網友以匿名方式透過臉書提供,不過傳喚吳男出庭作證時,卻無法提出相關資料佐證,認定詹江村未善盡查證責任。

一審認為,陳柏惟是立委,被詹江村指稱賺紅錢,已損害陳的政治人格形象及聲譽,審酌詹分別於網路直播及中天新聞台新聞龍捲風中各講述一次,因此依兩個誹謗罪,各判拘役五十天,合併應執行拘役八十天,可易科罰金八萬元。

全案上訴後,高院審理後認定詹江村涉犯兩個誹謗罪的事證明確,昨日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