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二十五年前震驚社會的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血案,當時唯一倖存的桃園縣前議員鄧文昌,被控於案發前一年收受廠商回扣,並遭起訴。後因他頭部中彈案件停審,桃園地院前年重新審理後,認為罪證不足判他無罪。台灣高等法院二十七日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鄧文昌等人於民國八十四年至八十六年間擔任桃園縣議員期間,明知補助款應如實報銷,卻預先收廠商交付的賄款,再將空白補助款申請單交給廠商使用,讓縣府陷於錯誤核撥工程款。
桃園地檢署認定鄧文昌、林正峰、呂邱葉、曾榮鑑、王唯任(原名王惟任)、邱德順、林光華等七名議員因此詐得不法利益,依法起訴。
但八十五年發生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血案,造成劉邦友在內共八死一傷的慘劇,唯一的生還者的鄧文昌頭部中彈,雖救回一命,但智力退化如同小孩。
桃園地院雖想開庭審理,但依醫院鑑定認定鄧文昌因創傷後腦病變,認知及心智功能嚴重缺損,可表達意思範圍近乎闕如,法院因此於一0一年間裁定涉貪案停止審理。
桃園地院於一0八年七月間,在鄧文昌的家人與律師同意下,重啟審理。合議庭認為,除林姓廠商有瑕疵的證詞,及提供的筆記本、業績明細表外,檢方無其他事證可證明鄧男犯罪,將鄧文昌等七人判決無罪。
檢不服提上訴。在鄧文昌部分,二審高院審理後認同一審見解,昨日駁回上訴,鄧維持無罪判決。林正峰則改判三年七月,沒收犯罪所得五十二萬餘元,呂邱葉改判四年,沒收二百五十一萬元,其餘上訴駁回。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