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頤
今晨,掙扎良久,我還是走去7-11買菸了。
本來,昨天上午抽完最後一根菸之後,一整天沒有再想抽,我以為,只要身邊不再有菸,這次我真可以完全戒菸了——但我忽略了,身邊沒有菸,我還有一雙腿可以走去買。直到現在,我心情忐忑,不僅怨厭自己意志力薄弱,更怨:這是我跟天父的約定,怎麼如此輕易毀約?
真正能令人改變的,是愛。我很喜歡《1Q84》裡的一句話:「人不能為自己改變,要為他人才行。」我必須戒菸,為了不使家人蒙受二手菸毒,也為了身體是神的殿。每個愛我的人都希望我戒菸,我還能毒害他們嗎?很多該做的事情我沒做好,沒有照顧好家人和女兒,很多該關懷的人我沒有停下來關懷,單僅為了他們,我沒有不戒菸的權利。「天父,很多事情我沒有做在祢的心意上,最起碼,讓我為祢戒菸,為了愛我、為我捨命的祢。」我如此禱告。
事實上,這是我第三次戒菸了。前一次是才戒了半年多,遇到近日低潮,又抽起來。在前一次,唯一成功的一次是因為懷孕——自從驗孕出兩條線,我想著,我再抽最後一根就好,結果,那根點燃,只抽了兩口,就慌慌熄掉,懷孕十月都沒有碰了。
停餵母奶後,我又抽了。或許因為當時我還幼稚,或許因為照顧嬰兒晝夜顛倒那陣子太苦。爾後,我病了一場,歷經三年的療養,倚靠信仰和重新寫作,走出生命黑暗幽谷。之後在家全職文字工作,只要身旁無人,我隨時靠吞雲吐霧,多年來菸癮更大,也才真正正視了我需要戒菸這件事。事實上,作家靠菸酒憑添靈感,我可以親身見證:這是不必要的事,藉口罷了——虛飄飄的煙霧一場,遠比整個人生如露如電更加虛妄。
我到現在還在掙扎:寫完這篇稿,是不是把菸帶出去丟了?
最早,之所以開始抽菸,我永遠記得原因。可是,好多年過去了,我是不是可以更愛自己一點,更堅定了呢?
與其為菸癮所苦所控,我多想大聲地說:「菸,我不需要你!不是我必須戒菸,而是我行使自我意志主權:我、選、擇——拒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