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陳時中無罩喝酒嗨歌事件,應查明真相

陳時中嗨歌喝酒,他說當時非在三級警戒期間。(取自網路)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無罩喝酒嗨歌」影片,最近在網路瘋傳。在野黨強力抨擊,認為他違反三大罪狀;民進黨則全力護航,除了將此導向為對岸認知戰,行政院長蘇貞昌更明指這是有心人士刻意用影片造假,藉以打擊認真的防疫團隊。綠營和民進黨的說法,不但是在模糊焦點,甚且還避重就輕。

照陳時中的說法,這場活動並非在三級警戒期間,而是去年六月十五日因開始解封而受邀,除了邀請者外,其他人都是第一次見面,當天符合防疫標準和生活規範,也都有保持安全距離。

從時間上看,去年六月十五日確實不在三級警戒期間,最早傳出的影片錯置時間,當然有失察之責,究竟是故意還是無心之失?自然應該追究。不過,二級警戒不是警戒嗎?何況陳時中有沒有違反防疫規定、菸害防制、公務員利益迴避、廉政倫理規範?難道不用檢驗嗎?

去年六月七日,指揮中心宣布全台解封,規定餐廳內若距離近又是不特定人士,仍要設置隔板;三天後,指揮中心請桌球國手江宏傑代言,呼籲民眾維持室內一點五公尺、室外一公尺以上的社交距離,若無法維持應戴口罩。可是陳時中參加的這場餐會,客人都比鄰而坐,既沒有保持一點五公尺社交距離,也沒人戴口罩。請問,這符不符合指揮中心的規定?縱使餐廳疏忽,身為指揮中心指揮官的陳時中難道不應警示嗎?

其次,陳時中當天有無在餐廳抽菸?影片中看不出來,但他坦承「抽菸的壞習慣確實要改,不過改很久也改不掉」;無論如何,如果陳時中真的在室內抽菸,不僅違反《菸害防制法》,也做了錯誤示範,當然應該開罰。不過,這還不是重點,真正關鍵的是,陳時中是否違反了公務員廉政倫理與和利益迴避。

當天參加餐會,大讚他好酒量的男子,是曾在北市聯醫心臟內科主任期間收受回扣,被判刑十二年;自行開業又浮報健保費遭到起訴的醫師陳識中,當時健保署正針對部份醫療器材訂定自費上限,引發醫界強烈反彈,兩人雖無明顯的職務利害關係,但身為公務員,跟涉嫌浮報健保費的醫師碰面是否恰當?輿論自有公評。更何況影片中還有至少數名女性,其中是否有「職業陪侍」?這些就都涉及陳時中是否違反利益迴避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雖然陳時中表示沒有政風調查的必要,但這是陳時中本人說了算嗎?

再者,這次餐敘中還有穿梭兩岸的嵐台企聯會會長陳曉蓁,她不但掛名福建平潭招商局副局長,還是平潭區婦聯會兼職副主席。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地區人民不得擔任經陸委會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陳曉蓁顯然有違法之嫌,陸委會也表示要依法查處,陳時中跟她共餐不但不夠慎重,甚至有欠妥當!

平心而論,陳時中參加應酬,本是人之常情,不需苛責;但是否違法?總要釐清事實,不能遮掩真相,更不能牽拖成對岸認知戰,或是打擊防疫團隊,這樣只會更加深外界疑慮。事實上,陳時中與其硬拗強辯,不如檢討一下防疫成效。美國媒體彭博去年十二月公布的「全球防疫韌性」排名台灣全球第二,今年十月已掉到倒數第七的第四十七名,也創下最差紀錄。一直吹噓台灣防疫成績的陳時中,難道不該向國人道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