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可利用限度 完成查定

市府水利局進行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作業,此為測設土壤深度。(水利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台南市有十四個區超過八萬公頃的土地為山坡地,其中有一千三百廿筆三百四十六公頃的山坡地,使用地類別暫未編定,如所有權人開發為農地,一旦遭遇天災將無法申請救助,水利局加速進行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作業,已全數完成查定,有助山坡地土地開發利用、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也可落實水土保持和國土保育。

水利局副局長詹益欽指出,經農委會公告南市山坡地範圍包括白河、東山、柳營、官田、六甲、大內、山上、楠西、玉井、南化、左鎮、新化、關廟和龍崎等十四個區,面積超過八點二萬公頃,占全市面積的百分之卅七點六,且經清查尚有一千三百廿筆共三百四十六公頃的山坡地土地,使用地類別暫未編定,依法僅能依造林規定管理不得做農業利用,如遇颱風、乾旱等天災造成農作損失,將面臨無法申請救助的困境,對山坡地土地所有權人開發利用權益影響很大。

他說,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進行山坡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作業,將使用地類別暫未編定的山坡地,依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岩質性質等,查定分類為宜農牧用地、宜林地、或土地過於狹長、坡度變化不利開發利用的加強保育地。

他表示,這次清查的山坡地分布在玉井、白河、官田、東山、南化、柳營、新化、楠西、龍崎、關廟等十區;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保安林、河川流域範圍及土地面積三分之二以上非供農業使用者共有二百九十五筆;宜農牧土地八百八十三筆;宜林地一百卅五筆、加強保育地七筆;其中宜農牧土地共二百零九點七公頃,經公告後,如遭逢天災損失,可申請農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