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錯專業 水電工扮偷電幫兇 判1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許姓男子利用自身擁有水電專業,以毀損電表方式幫他人偷電達三百多萬元,牟取不法報酬六萬元。事後被查獲,除了沒收所得贓款,也依共同詐欺得利罪判刑一年,法官考量他並非主謀,參與程度較輕,且事後有悔意,給予緩刑,但要支付公庫六萬元。

判決書說,許姓男子與魏文利、吳美珠(魏、吳二人所涉詐欺部分,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於二0一九年八、九月間某日,推由許男幫吳美珠偷電,以剪斷電流線方式,致電表計度失準,藉此方法詐得少繳電費之不法利益達三百十二萬餘元;事後由魏文利向吳女收取十六萬元之施工代價,魏男再分予許男六萬元。台灣電力公司台南區營業處人員於二0二0年四月廿九日稽查發現偷電一事。

台南地院審理,許男等三人共同以毀損電表方式,故意讓電表計度失準而無法正確計量用電度數,致所呈現在電表上之度數不足實際用電度數,台電公司因誤認該電表度數即為真實用電度數,而逕依該度數核算應收取之電費。許男所犯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得利罪,事證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