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高雄市路竹區某間油機公司為出清庫存機台,找上郭姓代理商充當白手套以六百萬元賄賂台電洪姓專員綁標,雄檢通知十七人到案,其中洪男、郭男和廠商王姓總經理、張姓副理二十二日均遭聲押獲准。
高雄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路竹區某間油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四十一歲王姓總經理、五十五歲張姓副理,為出清庫存的六米立式車床、二米半中型立式車床機台,因此找上油機公司代理商四十七歲的郭男充當白手套,讓郭男與台電修護處三十八歲的洪男講好,若能護航油機公司得標台電標案,則願交付賄款。
雄檢指出,洪男應允後,隨即在一0八年三月、十月陸續以限制廠商資格、制定特殊產品規格等綁標方式,辦理六米立式車床、二米半中型立式車床機台兩件標案招標作業,且該兩件標案均為此油機公司量身訂做,讓廠商以新台幣一億零五百六十多萬元得標該兩件標案。
待廠商收到台電買機台的款項後,代理商和廠商更談好賄款金額六百萬元,並以作假帳方式掩飾犯行。
檢廉單位獲報後,由高雄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二十二日上午指揮專案小組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台電公司電力修護處、被告公司及住所共十二處搜索,通知十一名被告及六名證人到案說明。
雄檢訊問後,認為其中洪姓台電專員、郭姓代理商負責人與王姓、張姓公司高層等四人分別或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行賄及商業會計法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訊後向高雄地方法院聲押禁見,並於二十二日下午全數裁准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