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眾打死擾姊男 弟判10年

女與案件具因果關係判7年4月 餘4人判4至9年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林姓女子不滿分租套房的吳姓男子傳簡訊對她性騷擾,去年找來五人痛毆吳男,造成吳男傷重不治。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將林女判刑七年四月、林女胞弟判刑十年,其餘四名共犯各判刑四年至九年六月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女夫妻與吳男同住在新北市新店的分租套房,林女去年離婚後前夫搬走,屋內僅剩她與吳男。去年四月五日晚間,吳男傳簡訊性騷擾林女,指「我想妳、只要能X到妳,我此生無憾…」等。

林女向胞弟及前男友等人抱怨此事,前男友隨即撂人計畫教訓吳男。四月六日凌晨一時許,林弟等五人前往吳男的住處,分持棍棒等朝其頭部及四肢痛打,直到吳男倒臥血泊才停手,經送醫搶救六天後仍不治。

但六名被告到庭均否認殺人犯意。

法院依據吳男所受傷害,認定林女等六人所為與吳男的死亡結果具因果關係,應負傷害致人於死罪責。審酌六人僅因吳男騷擾,懷疑將對林女不利,趁其熟睡時持凶器毆成重傷且不治。

北院考量六人已與吳男家屬達成和解,但賠償金額共僅二百八十八萬元,且均否認犯罪,依法將林女判刑七年四月、林弟十年,其餘四名共犯各判刑四年至九年六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