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縣警局展現政府「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廿三、廿四日配合警政署全國同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雲林地檢署也獲准聲押三度酒駕的五十二歲、李姓現行犯。
縣警局表示,為防制酒駕及防止交通事故,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春節前後針對易發生酒駕肇事地點、餐廳、KTV、夜店及易發生治安事件等地點,不分平日、假日、白天、深夜及凌晨,高強度取締酒駕,並以強勢手腕掃蕩執法,降低酒駕憾事發生。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訊問、調查虎尾分局移送之酒駕李姓現行犯,發現被告酒測高達0點七四,復查李姓駕駛於一一0年十月間、一一一年一月間二度酒駕,加上此次三度酒駕,罔顧其他用路人之生命安全,因認其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重大,有逃亡及危害之虞,聲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羈押,經法院於同日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