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針對將推動抽閱裁判書引發法官群的抨擊,司法院十二日說明,裁判品質提升方案是針對已宣判的裁判書,應由法院院長抽閱,不會影響法官心證、侵害審判獨立。司法院強調,是在裁判書正本交付送達當事人後才進行定期抽樣研閱,不致影響法官心證、侵害審判獨立,司法院捍衛審判獨立的初心,從未改變。
司法院十二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針對媒體報導,司法院要求各級法院院長落實監督權,每月抽閱所屬每名法官一篇判決書,「監視」法官、侵害審判獨立,所述顯屬誤解,司法院推動的「裁判品質提升方案」,是針對已經宣判並上網可受公評的裁判書,由院長或院長指定之人每月從中抽取適當件數研閱,並未明定每名法官一篇。
司法院指出,法院院長可透過此方式對於裁判品質良好法官予以鼓勵、嘉許,對於裁判品質不佳的法官予以適當提醒、協助,目的在提升裁判品質,去除外界對於法官恣意的錯誤印象。
司法院強調,去年已行文各法院,說明「裁判品質提升方案」具體內容,特別強調院長依裁判書研閱結果,如認有明顯違誤,而有提醒其注意或改進必要者,應於不影響審判獨立之限度內,以適當方式告知承辦法官,此方案目的在「協助」而非監視法官,並不影響審判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