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工傷截肢只賠10萬 資方:認知落差

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苗栗縣一名工廠員工因工傷截肢,指控雇主事後態度消極,甚至風涼酸言稱截肢「不嚴重」,引發網友心疼;資方昨天喊冤說,雙方認知有落差有待協調。

二十八歲王姓女子操作大型機台包裝塑膠粉時,包裝袋破損,她上前塗漿糊,但司機載走前方貨物,紅外線未感應到貨物而導致機台開始運轉,王姓女子右腳遭被捲入輾壓,經送醫搶救,右下腿截肢;目前即使裝上義肢,仍難行走。

王姓女子昨接受媒體訪問表示,事故發生後,公司才緊急加裝防護線,而主管到醫院探視,拿新台幣一萬元慰問金,言語間反而像質疑她操作失誤;她提調解及賠償,公司也只提十萬元,甚至莫名將她踢出公司群組,出院時老闆娘字路還說「截肢而已不嚴重,裝個義肢就能走了」,令她更受創,如此言語是在氣人。

王姓女子說,當初應徵文書助理,後來又調任包裝員,「我明明應徵的不是這個」。

這段經歷經友人放到網路上後,引發網友討論和心疼,紛紛留言要她加油。

王姓女子雇主、朱姓業者接受媒體電訪時說,王姓女子仍在療養,十萬元只是暫時提供她現階段生活所需,「絕非是用來打發,也沒有對她不聞不問」。

朱姓業者表示,王姓女子當時剛動完手術,情緒非常低落,言談間深怕她有不好的念頭,才會說「就算截肢,裝上義肢還是可以行走」,希望開導、鼓勵她積篇一律極正向,早日回復正常生活。

業者說,調解過程中,對方求償二千萬元,調解委員有詢問試算方式為何?王姓女子沒回應,當天調解不成後就告公司,「站在資方立場,我們仍希望透過調解方式,圓滿解決」。

苗栗縣政府勞工及青年發展處長彭德俊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勞資爭議部分,縣府協助調解,但雙方認知有落差,調解不成立就循司法途徑解決。

彭德俊說,縣府後續會盡量協助王姓女子向資方爭取工資補償、傷病給付、醫療費用及團體意外險失能給付等,並引介法律扶助等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