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欠罰鍰 扣保單後才繳清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麻豆陳姓女子已因酒駕被吊扣駕照,一0七年又因酒駕行經安南區郡安路時遭警方查獲,裁罰五萬五百元罰鍰遲至今年一月仍不繳納,直到行政執行署南部分署扣押陳女保險契約,陳女才繳清全額。

五十歲的陳姓女子,於一0七酒駕行經安南區時,遭到警方攔查取締,警方發現陳女無照還酒駕,且陳女於五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兩次以上。當時酒駕新法尚未上路,陳女事後也遭南市政府交通局分依酒駕及無照駕駛裁罰三萬八千五百元及一萬兩千元。直至今年元月,陳女仍未繳清罰鍰。

南市交通局將全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台南分署收案後,執行人員調查發現陳女有保險契約可供執行,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陳女保險契約,陳女得知後才前往繳清全部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