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副刊〉十塊錢善意

■吳吉田

之前,當我來到雲林北港朝天宮,正虔誠恭敬上完香時,一位穿著老舊破損衣褲,走路緩慢狀似跛腳長者踥蹀到我面前來,他將掛在胸前小箱盒裡的物品,快速用雙手取出一包口香糖放進我手掌心說:「十塊錢。」那種感覺不像在販售口香糖,反倒像伸手要錢理直氣壯似的,我一定會買有義務要給他十塊錢。

當我因為同情升起憐憫之心給了他十塊錢時,我赫然發現他的脖子上戴著一條有一二斤重的金項鍊,而且在他拿了錢轉身往回走時,他的腳也不跛,走起路來好端端四平八穩。

內心突然萌生起上當「受騙了!」受騙的感覺令我十分後悔,憑什麼要給他十塊錢。而當我一直為此懊腦沮喪時,我突然了悟為什麼他要裝著跛腳了,穿著老舊衣衫襤褸了。

或許他也早已洞徹人心,除非他如此喬裝,否則在這利害得失充滿錙銖必較的人間,他是微乎其微可以要到十塊錢的機會。不管如何事情都過去了,我應該先為他擁有一雙完好無缺的腿而高興,不該只為被騙的難受而忿忿不平。

當我從正向樂善好施角度去想時,一霎那時間便自懊惱的情緒裡解脫了。其實,當我給他非常小數目十塊錢時,不是為受騙,不是為計較,更不是損失尊嚴,只是心中懷著一份小小的善意,就讓我慷慨隨緣的把「十塊錢善意」送給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