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住三年不出院 醫院提告 法院判還病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婦女至北投振興醫院住院治療後,拒不出院將近三年,積欠醫藥費二百多萬元,遭醫院提出返還病床的訴訟。士林地院審理,判決婦人及其兒子應返還病床。全案仍可上訴。

陳姓婦人自民國一0七年五月下旬起因病住院接受治療,數月後達出院標準,醫院次年通知病患的兒子辦理出院時遭拒,還積欠醫療費用達二百一十四萬多元,振興醫院認為財產權遭侵害,因此提訟要求返還病床。陳婦兒子指出,媽媽表示有心臟問題醫院未採納,並實施心導管手術後導致腦中風、智商退化及半癱,醫院應負起復健及治療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