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二0一六年台南發生0206大地震,台南市收到四十二億餘元善款,至今尚餘十六億餘元,多位議員提案,建請市府減收地震中建物毀損、重建營運後又逢疫情導致經營出現困境的工商業者十年房屋稅和地價稅;財稅局指業者使用危老條例無法適用,若欲動支善款,全案轉交社會局討論。
議員蔡育輝、陳昆和和謝龍介提案,獲得李中岑、周麗津、許至椿、蔡淑惠、陳怡珍、曾培雅、吳禹寰、郭鴻儀等人連署支持。蔡育輝說明,除維冠大樓,歸仁等地區都有建物因地震全毀,業者自籌經費重新興建,約在二0一九年完成並營業,豈料隔年疫情爆發,導致營收和生計飽受衝擊,建請市府能針對這些遭逢雙重打擊的業者,減半徵收十年房屋稅和地價稅,降低業者經營困境。
財稅局長陳柏誠表示,若採用都更方式,有減稅方式,當年業者重建採用危老條例,只有「自然人」(個人)才可,換句話說,法人或業者不適用。蔡育輝不滿,指當年善款指定專款專用,維冠重建完成,政府還亂拿善款去興建國中小校舍和支付淹水救助,為何當年的受災戶卻無法適用,目前尚剩餘十六億餘元,應妥善運用,協助業者站起來。
郭鴻儀說明,徠.歸仁飯店當年收購老屋重建飯店,卻在開幕之際碰上地震,自費重建後又碰上疫情,打擊接二連三,政府照顧個人,但也應讓自立的業者受到關愛,在不違法下,動支當年結餘善款協助;許又仁也建議當年善款規定專款專用,如今大多復原完畢,應檢討剩下款項如何運用。
因善款管理單位在社會局,議員也另提案,要求針對當年的地震專戶運用討論,讓善款能真正發揮協助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