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房租補貼 頂加也可申請

行政院會三十一日通過「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中央社檔案照片)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三十一日通過台幣三百億元的擴大租金補貼案,七月可以申請,方案除放寬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納入頂樓加蓋租屋族等,租金補貼戶數提升至五十萬戶,且針對青年、新婚、育兒家庭與經濟弱勢也有加碼補助。

行政院長蘇貞昌出席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他出社會與結婚初期都是租屋族,對這項政策特別有感,盼透過相關加碼,減輕年輕人、育兒家庭與社會弱勢等人負擔。

現行租金補貼戶數十二萬戶,擴大後增加至五十萬戶,補貼金額也由五十七億元提高至三百億。符合資格者七月申請、十月統一撥款。

目前規定,申請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金額二點五倍、家庭成員沒有自用住宅,及有租屋事實,才可申請租金補貼;放寬後,申請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三倍,且違建承租戶也可申請。

以台北市為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五萬六千零四十六元即可申請,新北市則是低於四萬七千四百元、桃園要低於四萬五千八百四十三元、台中低於四萬六千四百一十六元、台南低於四萬二千六百九十元、高雄低於四萬三千二百五十七元、金門連江是三萬八千三百七十六元、其餘縣市是四萬二千六百九十元。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全台灣共有八十七萬戶租屋族,搭配社會住宅政策,台灣對租屋家庭的協助涵蓋率將位居世界最高。

另外,擴大方案也針對剛出社會的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或社會弱勢提供加碼補助。三十五歲以下單身者,補貼金額加碼一點二倍;新婚二年內加碼補貼一點三倍;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一個孩子加碼一點四倍、二個一點六倍、三人以上一點八倍;若是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加碼補貼一點四倍,身障、原住民等弱勢加碼一點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