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涉劣油案,最高法院駁回二十六罪上訴而告確定,七罪刑度合計五年九月,魏應充昨日到台北地檢署報到;但彰化地檢署表示,由於尚未收到法院合併執行裁定,暫緩執行。
魏應充涉及劣油案,二審判刑十五年,最高法院日前將四十五罪發回更審,另駁回二十六罪的上訴而告確定;確定部分,魏應充七罪刑度合計五年九個月,另有十九罪得易科罰金。彰化地檢署囑託北檢代執行。
魏應充昨日上午近十時到達北檢執行科,包括味全龍隊總教練葉君璋、教練張泰山及黃煚隆、領隊吳德威與二十多名員工都到場送行,與魏應充相擁道別。
不過,魏應充不久後離開北檢,搭乘私家車離去。他的律師表示,魏應充到場後,檢察官告知行政程序尚未完成,此案暫緩執行,魏應充回家等候通知。
彰化地檢署指出,魏應充前有詐欺等案件經智慧財產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確定,已執行完畢,依法得與這次判決合併定執行刑,彰檢囑託北檢執行後,同時以最速件函請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提出合併定刑聲請。
彰檢表示,目前至今尚未收受法院裁定,待收受裁定後將擇期通知魏應充到案執行。於此期間將持續掌控魏應充行蹤,以防逃匿。
另外,此案受刑人常梅峰、陳茂嘉、楊振益沒有上述問題,已於昨日上午十時發監執行。
民國一0二年間,大統長基爆發羼混油並添加銅葉綠素事件,引爆一連串油安事件。魏應充等人被控自一0一年至一0三年,明知越南大幸福公司販售的原料油欠缺可供人食用的品質,仍收購充作已具供人食用品質的原料油,精煉製成食用油販售。
一審時,彰化地方法院認為檢察官無法證明全案油品是來自於非健康豬隻屠體為原料所熬製的豬脂等有礙健康原料,判決魏應充等人無罪。
二審台中高分院改判魏應充判刑十五年。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將四十五罪發回更審,另駁回二十六罪的上訴而告確定;確定部分,魏應充七罪刑度合計五年九個月,另有十九罪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