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等三人被控涉及「三中案」,一審台北地院判決三人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十三日首度開庭,馬英九當庭否認犯罪,認為檢方上訴無理由,請求駁回。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馬英九與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三人涉賤賣三中股權,造成公司損害合計七十二億九千多萬元,依背信等罪嫌起訴三人。
北院認為,馬英九並非中投、華夏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不具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的身分要件,而張哲琛、汪海清在處分公司資產時,也查無背信及賤賣事證,因此判決三人無罪。
高院十三日開庭時傳喚馬英九等三人進行準備程序庭,其中張哲琛請假未到庭,庭訊大約一小時結束。
馬英九在庭內表示,檢方上訴無理由,請求駁回,對於法庭詢問是否認罪,他表示「我否認犯罪」。汪海清也表示否認犯罪。公訴檢察官指出,被告應解釋「三中案」的交易有無違背誠信經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