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分局 取締改裝車輛

警一分局結合環保局等多個單位,十八日晚在大同與生產路口,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同步攔檢改裝車輛。(民眾提供)

記者陳銀全/台南報導

市警一分局結合環保局等多個單位,十八日晚在省道台一線往返台南、高雄車流頻繁的大同與生產路口,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同步攔檢改裝車輛,其中取締改裝車輛共七十七件。

聯合稽查單位包括警一分局、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六分局、台南監理站、環保局等單位。市警一分局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改裝車輛七十七件,其中召回檢驗五十六件、無照駕駛五件、排氣管改裝由環保機關召回檢驗八件。

警方指出,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可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台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另外,若有改裝車燈、設高音喇叭、機車未裝傳動蓋、排氣管、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