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持續與國內網路平台業者聯合防制網路犯罪、透過跨境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及辦理科技偵查教育訓練提升偵查能量,以有效解決新興科技所帶來的犯罪問題。依案類發生數觀察,主要以「詐欺」、「妨害名譽(信用)」、「妨害電腦使用」、「侵害智慧財產權」及「賭博」等五案類最多,其中除「妨害名譽(信用)」外,其餘四案類發生數皆逐年減少,「妨害名譽(信用)」占比五年間增百分之六點六三個百分點。
內政部根據統計表示,一一0年網路犯罪發生數一萬二千一百九十五件,較一0九年減少百分之七點二,案類以「詐欺」占百分之二十九點九最多,「妨害名譽(信用)」占百分之二十二點一次之,「妨害電腦使用」占百分之十一點五居第三,三者合占百分之六十三點五;與上年比較,減少九百五十二件(減少百分之七點二四),主要係「妨害名譽(信用)」減少三百五十八件(減少百分之十一點七二)、「妨害電腦使用」減少二百六十五件(減少百分之十五點八七)較多,另「洗錢防制法」則增加一百四十四件(增加一點六倍)。
統計表示,依年齡別分,集中於「十八至二十三歲」、「二十四至二十九歲」、「三十至三十九歲」及「四十至四十九歲」年齡層,合占百分之八十一點六七;就犯罪人口率觀察,每十萬人口以「十八至二十三歲」一百五十八點八五人最多,「二十四至二十九歲」一百四十九點七四人次之,「三十至三十九歲」一百零四點零五人再次之。
統計發現,被害人亦集中於「十八至二十三歲」、「二十四至二十九歲」、「三十至三十九歲」及「四十至四十九歲」年齡層,合占百分之七十九點六五;就被害人口率觀察,每十萬人口以「二十四志二十九歲」一點六倍人最多,「十八至二十三歲」一點五倍人次之,「三十至三十九歲」一點一倍人再次之:合併被害人口率前三高年齡層「十八至三十九歲」與案類交叉分析,占比前三高依序為「詐欺」(百分之五十二點二八)、「妨害名譽(信用)」(百分之十九點六零)及「妨害電腦使用」(百分之八點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