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反告恐嚇 元配判拘役50天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某國小女護理師去年與同校生教組長發生婚外情,兩人在組長家中上床被拍到,還造成人家夫妻離婚,正宮氣得怒告侵害配偶權,法官最後判賠三十萬元。結果小三護理師不甘示弱,竟反控恐嚇、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經法院審理,元配二案無罪,一項成案,元配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均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生教組長與女校護在同間學校任職,各自有配偶和子女。去年五月十九日,生教組長帶校護回家親熱,並在客房發生性行為;不料,元配在客房裝設針孔攝影機,雖沒直接對床舖,未能直接拍到性交畫面,但房內螢幕倒影可見兩人上床,不只床上下震動、呻吟與撞擊聲、摟抱親吻,還有護理師喊「寶貝」、組長全裸拿用過保險套的畫面。

元配告上法院,認為校護侵害她的配偶權,造成她與丈夫(現為前夫)離婚。法官認為,護理師與組長的互動親密,明顯逾越已婚男女交友分際,確實傷害正宮的配偶權,造成其精神上痛苦、家庭失和六月離婚,須賠償六十萬元精神損害。由於組長也是當事人,得負連帶賠償責任,平分各付三十萬元。

小三護理師介入別人家庭挨告,竟回過頭反控對方三項罪嫌。她不滿在組長住處客房被偷拍,元配不只截圖傳Line給她,還將影像交予別人作為民事訴訟的證據,提告妨害秘密罪嫌。結果二案無罪。

其中一案,元配去年五月廿五日將私密影像截圖傳Line給護理師,對方老公在某公司上班,所以不缺錢是嗎?也提到不知道後續她的手會不會不小心滑到某公司的信箱去等訊息內容,還欲將資訊散布到兩人任職的某國小,使護理師心生畏懼。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元配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