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公使與清潔工性交易 判休職1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外交部楊姓公使四年前駐外期間,被控在職務宿舍與一名女性清潔工進行性交易,事後給付折合台幣約三百五十多元報酬,此事經人檢舉,楊員遭移送議處。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相關事實,痛批楊員敗壞官箴,判他休職一年。

判決指出,楊員於民國一0七年八月擔任奈及利亞代表處館長期間,雇用一名清潔工,指派她負責館長職務宿舍的清理,並在宴會中端菜。

該名清潔工於同年十二月突然離職,並指控楊員對她性騷擾、性侵,還說楊員得知她懷孕後,承諾會給錢、買房,才同意墮胎。清潔工還提出兩人在宿舍內同床共枕及在健身房內照片佐證。

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因清潔工未到場而決議「性騷擾案不成立」。但依楊員訪談記錄,認定兩人發生性交易,移請外交部論處,考績委員會審議後將楊員記一大過處分。

監察院去年調查時,楊員承認與清潔工有「合意交易」、「金錢援助」、等行為,通過對楊員的彈劾,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調閱調查記錄,發現楊員在外交部約談時坦承「解衣共浴,浴畢自然發生雙方合意性自主行為」、「清潔工以母病為由,主動提出要錢需求,並允獻身回報,事後給五千元奈拉(約台幣三百五十三元)資助醫藥費。

法院認為,顯見雙方確有性交易,但審理期間,楊員卻推翻供詞否認,其言行失檢,敗壞官箴,嚴重影響公務員形象及損害政府信譽,事證明確,評議後判處休職一年。全案仍可上訴。